在香港銷售是否必須進行 MDACS 列名?
該系統正從自願性轉向強制性。已經確定的是:自 2026 年 3 月 23 日起,由衛生署採購的設備(第 II–IV 類一般設備、第 B–D 類 IVD)必須持有有效的 MDACS 列名,才有資格參與招標和報價。一項建立完整法定制度並設立新的醫療產品監管中心的立法提案正在進行中。提早自願列名是一項策略性的先機。
LRP 是做什麼的——我們需要一個嗎?
如果您是根據 MDACS 列冊醫療器材的海外製造商,您需要在香港有一位本地負責人。本地負責人承擔法定職責:不良事件通報、警戒、記錄保存、召回協調以及與衛生署聯絡。我們為海外製造商擔任本地負責人,讓您無需在本地設立公司即可服務市場。
我們是中國大陸的製造商。你們能協助我們走出去嗎?
是的——那是我們實務的一半。我們就建構香港營運、取得獲認可的認證以支援其他市場,以及利用香港作為國際註冊的跳板提供建議,同時也協助申請本地市場的 MDACS 列冊。
我們如何開始,費用是多少?
先從免費的 30 分鐘範圍界定通話開始。之後您會收到一份書面的路徑評估,並在任何承諾之前附上固定費用報價——不會有按時計費的意外。請使用下方的聯絡區段進行預約。